9月9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以来,首批惠及5070名参保群众,补助金额达14.7万元。
为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工作质效,自治区人社厅日前在灵武市召开了部分市、县(区)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与会人员现场观摩灵武市临河镇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补助业务经办情况,围绕高效推进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据了解,2024年我区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工作,列为特色改革事项,全区各市、县(区)人社部门不遗余力指导基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关注集体补助与个人缴费的激励衔接、与低保特困等政策的协同,避免重复保障或遗漏,全力做好服务保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集体补助的根基是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为推动第二批试点工作顺利启航,我区各级人社部门将引导试点村(社区)建立补助标准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盘活资源、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让“钱袋子”鼓起来,让政策持续惠民。同时,将规范管理服务,筑牢资金安全防线,全程监管补助资金,规范各项流程,做好信息对接,主动接受监督,确保群众“养老钱”用得明明白白。此外,各地将强化宣传引导,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清补助好处、缴费意义,让群众算清养老账,主动参保。
“目前,我区已圆满完成城乡居民集体经济补助首批试点工作,第二批试点即将启动,预计覆盖2.5万参保群众,补助金额达57.7万元,为进一步拓宽养老保险筹资渠道、提高待遇水平、推动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宁夏日报记者 马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