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7月10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制定了《辽宁省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合规指引》,督促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审查义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指引》明确,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借“神医”“神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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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省医院小一千的雾化费”“结果引起结膜炎、青光眼,养起来费时又费力……”“这里就不得夸夸我现在用的这款血糖仪了”。数字化时代,互联网平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打着“种草”名义的软性广告也逐步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同时部分软广也出现涉及药品或医疗器械的宣传,抑或是通过暗示该普通产品可替代医疗产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