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安委办就2025年三季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做出风险提示,给出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一、总体形势分析
三季度,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活跃,汛期、暑期、假期叠加,重要活动、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密集,人流、物流、车流增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任务艰巨繁重。
(一)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
(1)7月进入主汛期,极端降水下易发生尾矿库漫顶、溃坝、泄漏,地下矿山淹井、透水,露天矿山泥石流、滑坡、坍塌等风险。
(2)钢铁、煤炭等矿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企业以量补价,易因“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疲劳作业等引发事故。
(3)矿山企业生产活跃,高风险作业安全措施、安全培训等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风险加大。
危险化学品
(4)夏季暴雨多发,部分危化品遇水爆炸、中毒风险加大;气温不断升高,设备、设施、管道容易出现跑冒滴漏,有限空间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容易聚集,中毒窒息、燃爆火灾等风险加大。
(5)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增多,危化品经营、烟花爆竹批发等企业容易出现防雷防风等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加大。
(6)化工企业生产活跃,抢进度、超负荷生产等引发事故风险加大。
(7)气温升高,企业员工精力不集中、作业时易困乏,操作不规范或误操作引发事故风险加大。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
(8)因高温、降雨及大风等天气增多,企业员工极易因注意力不集中、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等引发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事故。
(9)因气温升高,轻工食品等有机物加工类企业,污水处理系统、腌渍池等有限空间内硫化氢集聚,导致工人清淤疏通作业时中毒窒息事故风险加大。
(10)因降水增多,铝镁等轻金属粉尘储存处置不当极易遇水受潮反应,低洼临水金属冶炼企业生产现场容易内涝积水,导致高温熔融金属(熔渣)及金属粉尘发生爆炸事故的风险加大。
民爆物品
(11)企业在技术改造和对报废生产线进行销爆过程中,动火作业比较频繁,安全风险加大。
(12)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陆续开工,民爆物品需求量进一步增加,民爆企业生产销售节奏加快,安全风险加大。
(13)民爆企业多处于山地,强降雨、洪涝和地质灾害等影响企业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
(14)高温天气,作业人员劳动强度大,易因过度疲劳导致误操作和发生中暑。
(15)夏季非常规时段、夜间施工增多,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大。
(16)受汛期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增多影响,深基坑、模板工程、临时板房有坍塌风险;塔吊、脚手架等有倾倒风险。
(17)隧道等施工可能因降水、积水等导致坍塌,安全风险加大,高边坡、深基坑等部位受雨水冲刷,坍塌风险加大。
交通运输
(18)强降雨等易导致部分山区边坡塌方,冲毁、阻断道路、桥梁的风险加大;降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易引发交通事故。
(19)暑期临近,旅游出行、自驾游增多,加之恶劣天气影响,旅游出行等行车安全风险加大。
渔业船舶
(20)伏渔期结束后,我省将迎来渔业生产旺季,大风等恶劣天气多发,航路船舶密集,渔业船舶航行和生产作业安全风险加大。
(21)夏季渔业养殖车间的密闭空间,易产生有毒气体,安全风险加大。
特种设备
(22)暑期旅游人数增多,涉及旅游景区和游乐场所的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使用频繁,安全风险加大;车站、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风险加大。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公共安全风险
(23)夏季餐饮活动活跃,路边摊、烧烤店等餐饮用户燃气用量增大,使用环节易发生泄漏、燃爆等事故。
(24)大型文娱活动、集会庙会以及临时摊点等增多,人员密集,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的风险上升。
(25)三季度生产加工企业、工程项目、物流业等火灾易发;公众聚集场所、居民住宅使用空调、电扇等电器增多,电气火灾易发。
(26)暑期临近,群众旅游、游览等活动频繁,住宿、餐饮、室内冰雪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商业综合体和公共娱乐场所等火灾风险加大。
二、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一)重点行业领域
矿山
(1)做好极端天气预报预警,督促企业准确掌握天气变化,及时采取有针对性防范措施;组织各地区开展尾矿库全覆盖安全检查,严防汛期漫顶、溃坝、泄漏等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的要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开展全省矿山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严查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不按设计施工、以掘代采、非正规开采、边建边采、非法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3)督促企业规范和加强动火作业、爆破作业、煤仓清理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管理,严格外包工程及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培训,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
危险化学品
(4)聚焦特殊作业管理等五类“屡查屡犯”问题,开展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推动企业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加强特殊作业管控,极端天气条件下不开展特殊作业或减少特殊作业频次,重点时段特殊作业提级审批。
(5)督促有关企业结合季节性特点,增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石油开采企业作业现场周边的巡查频次,加强设施设备、化学品储罐区、库房的维护保养,做好防汛、防雷、防风、防高温等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6)监督企业做好生产全过程安全管控,合理安排生产,严禁超强度、超负荷作业。
(7)加强预警研判,提前做好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来临前的防范准备工作,暴雨、台风期间停止非必要施工作业。对于忌水危化品要采取严密的防雨淋、防水淹和防潮措施。
金属冶炼等制造业
(8)督促企业突出抓好高温、暴雨等天气作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9)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强化从业人员风险辨识和避险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10)加强对涉爆粉尘等重点企业安全监管,推广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民爆物品
(11)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销爆过程中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销爆安全管理规程组织销爆工作,加强动火作业审批等制度落实,加强外来人员管理。
(12)严查“三违”、“四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13)针对洪涝和地质灾害,督促企业加强危房、护坡的巡查,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联动,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
建筑施工
(14)督促施工单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
(15)将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夜间施工专项检查,全面监管非常规时段的施工作业行为。
(16)督促在建工地做好防汛准备,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加大对基坑、边坡等巡检力度。
交通运输
(17)督促运输企业密切关注天气和路况信息,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18)认真组织开展道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排查辖区内易积水、易发团雾、安全设施不全等危险路段。
(19)最大限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利用多样化宣传手段,定时发布道路通行情况和天气状况,提示引导驾驶人安全驾驶。
渔业船舶
(20)强化隐患排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渔船一律禁止离港。
(21)加大安全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22)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传递预警信息。
(23)聚焦凌晨“黑色四小时”、傍晚落日时分两个时段和作业返港渔船,提醒督促渔船强化值班瞭望、防范碰撞风险。
(24)深化渔政、公安、海警协作联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5)督促渔业养殖企业规范清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做好通风、佩戴防护装备等措施。
特种设备
(26)加强对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特种设备设施监督检查,做好老旧小区电梯更新改造过程中的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推进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
(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公共安全风险
(27)进一步压紧压实城镇燃气的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曝光力度,从严追责问责,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燃气安全意识。
(28)在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对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排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29)以防范群死群死火灾事故为核心,深入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水平。
(30)结合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找准日常生产中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切中要害,对症下药。
(31)围绕季节特点,加强季节性宣传,通过有效的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意识。
(辽宁应急管理)